| 字词 | 凡尔登条约 |
| 释义 | 【凡尔登条约】公元843年查理曼帝国查理大帝的三个孙子在凡尔登签订的划分领土条约。依约:长孙罗退耳(840—855年在位)承袭帝号,领有自莱茵河下游往南,经罗讷河流域至意大利中部地区;查理〔秃头〕(843—877年在位)分得埃斯考河、马斯河、罗讷河以西地区;路易〔日耳曼人〕(843—876年在位)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。三人领地分别称中法兰克王国、西法兰克王国、东法兰克王国,奠定了后来意、法、德三国的雏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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