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弃市 |
| 释义 | 弃市于闹市处人死刑并陈尸。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:“遣使分曹逐捕灌氏支属,皆得~罪。” 【弃市】中国古代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。即在闹市处死,并将尸体暴露示众。 弃市古代的一种死列,一般在闹市执行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”秦汉时期,弃市指的是斩首之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改磔曰弃市。”颜师古注:“弃市,杀之于市也,谓之弃市,取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也”。清沈家本《刑法分类》四:“汉之弃市乃斩首之刑。”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斩刑者罪之大,弃市者死之下。” 弃市 090.弃市(p1034.3)释文云: “处死刑。《礼·王制》:‘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’……” |
| 随便看 |
|
书客网汉语字词典收录8300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、注释及用法释义,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