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集贤院 |
| 释义 | 【集贤院】官署名。唐玄宗时设,掌修书之事。以宰相一人为学士,主持院事。一度设大学士。宋代与昭文馆、史馆合称“三馆”,掌理秘书图籍等事。后归并秘书省。元亦置,掌提调学校,征求隐逸,及道教、阴阳、祭祀、占卜等事,设大学士等官。 集贤院唐朝文学三馆之一。掌理秘书图籍之事。开元初,置乾元院使,旋又改称丽正修书院。开元十三年改丽正殿为集仙殿而改称丽正修书院为集仙殿书院。宋代沿唐制有史馆、昭文馆和集贤院; 元代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。后又分开,单掌学校、召贤及字数事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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