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典签 |
| 释义 | 典签典签掌管文书人员。俞平伯《与叶圣陶》:“前上书附一小诗,计达~。”汪宗衍《与陈垣》:“前奉到书件,即由广州肃覆一函,计达~。” 典签官名。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。南朝宋、齐时,朝廷常派其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的刺史,权力甚大。梁以后渐废。隋唐时,诸王府亦设典签,但仅掌文书。宋以后废除。《南史·顾宪之传》:“ (宪之) 迁南中郎巴陵王长史、南兖南豫二州事。典签咨事,未尝接以颜色,动遵法制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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